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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开区征补案〔2022〕13号-奥体中心地块-华庄街道及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周潭社区

发布时间:2022-11-01 17: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2-00460
发文日期
2022-10-31
公开日期
2022-11-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公示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管理,土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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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开区征补案〔2022〕13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开区征补案〔202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经开区拟征告〔2022〕14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无锡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

  奥体中心地块,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六房巷村民小组、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横基上村民小组、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华庄街道周潭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集体所有土地1.3270公顷(19.91亩)。其中,农用地0.1464公顷(2.20亩),含耕地0.0205公顷(0.31亩);建设用地1.1806公顷(17.71亩);

  2、拟征收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集体所有土地4.9638公顷(74.46亩)。其中,农用地1.4959公顷(22.44亩),含耕地1.3858公顷(20.79亩);建设用地3.3661公顷(50.49亩);未利用地0.1018公顷(1.53亩);

  3、拟征收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六房巷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19.5726公顷(293.59亩)。其中,农用地15.1764公顷(227.65亩),含耕地12.9461公顷(194.19亩);建设用地3.1306公顷(46.96亩);未利用地1.2656公顷(18.98亩);

  4、拟征收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横基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6.4916公顷(97.37亩)。其中,农用地5.6641公顷(84.96亩),含耕地5.4929公顷(82.39亩);建设用地0.7607公顷(11.41亩);未利用地0.0668公顷(1.00亩);

  5、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集体所有土地2.0829公顷(31.24亩)。其中,农用地1.6553公顷(24.83亩),含耕地1.1641公顷(17.46亩);建设用地0.4276公顷(6.41亩);

  6、拟征收华庄街道周潭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4.7954公顷(221.93亩)。其中,农用地13.7989公顷(206.99亩),含耕地4.3718公顷(65.58亩);建设用地0.9965公顷(14.94亩)。

  详见土地分类面积表。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足额支付。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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