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江海新村23-4-301)
发布时间:2026-01-13 16: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6】148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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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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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49 | 钱静芬 | 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20214003116GB00202F00530016 | 江海新村23-4-3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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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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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新国用(1998)第29593号 | 钱静芬 | 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20214003116GB00202F00530016 | 江海新村23-4-3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01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