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
发布时间:2011-11-30 10:3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国土资预〔2011〕122号
关于太极集团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
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无锡市崇安区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太极集团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太极集团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是为满足市重点工程和轨道交通建设拆迁安置需要,以缓解拆迁和安置的矛盾的项目。项目用地符合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6.203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6.2037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