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新安置区配套社区综合用房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3-01-31 15: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国土资预〔2013〕6号
关于周新安置区配套社区综合用房
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周新安置区配套社区综合用房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周新安置区配套社区综合用房项目,是为完善滨湖区周新苑一期等安置房小区社区服务配套设施体系而建的项目。项目用地符合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总用地面积0.851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470公顷、未利用地0.0048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三、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