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甸桥地块(集体土地部分)基础设施开发整理二期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4-05-28 10:1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国土资预〔2014〕12号
关于下甸桥地块(集体土地部分)基础设施开发整理二期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下甸桥地块(集体土地部分)基础设施开发整理二期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下甸桥地块(集体土地部分)基础设施开发整理二期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场地平整、环境整治。拟用地总面积0.0488公顷,均为存量建设用地,符合无锡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
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