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湖新城东侧校区和畅小学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26 09: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国土资预〔2014〕20号
关于太湖新城东侧校区和畅小学
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太湖新城东侧校区和畅小学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太湖新城东侧校区和畅小学项目是为加快太湖新城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而建的项目,符合滨湖区华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面积4.3822公顷,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江苏省划拨供地目录,容积率指标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三、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