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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帅克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06 15: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锡国土资预〔2014〕22号

  

关于帅克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帅克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帅克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帅克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是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工业集中区,符合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总用地面积28.7948公顷,其中农用地0.7434公顷,建设用地28.0514公顷。该项目符合供地政策,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必须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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