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谐道(规划一支路-吴都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06 15: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国土资预〔2014〕26号
关于和谐道(规划一支路-吴都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和谐道(规划一支路-吴都路)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和谐道(规划一支路-吴都路)项目是为进一步完善太湖新城地区道路网络而建的项目,符合无锡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面积0.1615公顷,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该项目符合江苏省划拨供地目录。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三、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七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