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4-10-15 10: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省政府于2007年6月22日批准了《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既保护物质文化遗存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存。重视吴文化资源的保护,重视运河文化遗存的保护,重视工业遗存的保护,重视江南水乡的保护,重视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规划确定了对山水格局、建筑高度、视廊、对景、地标的控制与保护方式。除了历史文化街区之外,增加了对古镇、古村落的保护。规划重点保护惠山古镇、清名桥沿河、荣巷、小娄巷四个历史文化街区和荡口古镇一个历史文化名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