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崇二-兴塘河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5-06-16 16: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崇二-兴塘河管理单元动态更新》于2014年9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15年5月获得市政府批复。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东至崇安锡山区界,南至兴塘河,西北边至北新河,面积292公顷,包含城中-崇安-崇二-兴塘河(CZ-CA-CE-XTH)管理单元。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理由及内容
(1)依据《通江大道(瞻江立交——望江立交)改造工程方案研究》,通江大道地面方式调整为高架方案。
(2)依据《通江大道(瞻江立交——望江立交)改造工程方案研究》,通江大道与通沙路交叉口形式调整为地面平交。
(3)依据北中路施工图方案,调整北中路线型。
(4)依据锡沙路施工图方案,调整锡沙路线型。
(5)依据前期基础研究中的区域道路交通的分析研究,同时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污水厂用地不被道路分隔,对东旺路线型进行调整,并改为接锡沙路。
(6)为提高地块的通达性,虚线表达以增加弹性控制,适应项目的弹性需求,优化调整或增加地块支路,部分以虚线方式表达。
(7)依据《崇安区水系规划》,调整沟通河道水系。
(8)在保证水面率不减少的情况下,取直部分河段,提高地块的利用率,调整北中路以南大横江的走向。
(9)依据《市政府关于明确广益北街道地区开发建设相关事项的通知》锡政发(2013)90号对于该地区整体功能定位提升的要求,调整天鹏食品城及其周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为商业用地(B1)。
(10)依据《市政府关于明确广益北街道地区开发建设相关事项的通知》锡政发(2013)90号对于该地区整体功能定位提升的要求,调整通沙路与严埭河交叉口西南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为商办混合用地(BB)。
(11)打造通沙路与锡沙路交叉口景观节点的需要,提升空间景观形象,调整通沙路与锡沙路交叉口西侧零售商业用地(B11)为街旁绿地(G1c)。
(12)为增加用地弹性,提高地块的功能混合度,提升地区活力,调整锡沙路与中元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零售商业用地(B11)为商住混合用地(BR)。
(13)依据原控规控制,并依据《无锡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落实该处为崇安区垃圾转运站用地(500d/t),服务整个崇安区的垃圾转运需求,落实通江大道与木库河东南角街旁绿地内的环卫用地(U22)。
(14)广益新村现状为多层住宅,考虑拆迁难度较大,规划调整为保留改造,调整保留二类住宅用地(R21)。
(15)为增加园区的公寓住宅配套,同时提高地块的功能混合度,调整广益新村西北角零售商业用地 (B11)为商住混合用地(RB)。
(16)为增加商业用地的功能混合性,满足城市及园区商务办公需求,调整通江大道东侧零售商业用地(B11)为商办混合用地(BB)。
(17)增加地块的功能混合度,以满足园区的部分住宅需求及提升地块活力,调整通江大道与江海路东北角零售商业用地(B11)为商住混合用地(BR)。
(18)依据《市政府关于明确广益北街道地区开发建设相关事项的通知》锡政发(2013)90号对于该地区整体功能定位提升的要求,调整通江大道西侧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为商办混合用地(BB)。
(19)依据《市政府关于明确广益北街道地区开发建设相关事项的通知》锡政发(2013)90号对于该地区整体功能定位提升的要求,调整通江大道西侧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为商住混合用地(BR)。
(20)根据《崇安区水系规划》中黄泥头河的保留,规划增加河与路之间的绿化用地,服务通江大道以西片区,调整黄泥头西河与规划支路间的用地为街旁绿地(G1c)。
(21)根据《无锡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本区域内不新建消防站,由位于园区北侧的广石路规划消防站和园区西侧的现状刘潭消防站共同提供消防保护,调整锡沙路与中元路东北角绿地内的消防用地(U31)为街旁绿地(G1c)。
(22)增加地块的功能混合度,适应开发建设需要,提升地区活力,调整五浜口北侧的零售商业用地(B11)为商住混合用地(BR及RB),并依据路网的优化调整地块形态。
(23)根据支路网的调整,调整优化绿地布局,绿地调整至锡沙路与通沙路东侧,更有利于形成该交叉口的节点景观,调整江海路与锡沙路口的街旁绿地(G1c)为商住混合用地(BR),绿地位置调整至锡沙路与通沙路东侧。
(24)增加一处公交首末站用地,服务该片区实际公共交通需求,调整该处部分公用设施用地(U)用地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25)增加沿河绿化用地控制宽度,以增加南面建设用地与北面污水厂的防护距离,并形成滨水休闲景观带,调整通沙路与北兴塘河交叉口东南角的一处滨水零售商业用地(B11)为街旁绿地(G1c),并增加通沙路以东沿北兴塘河南面滨水绿地的宽度。
(26)为减少北侧城北污水处理厂对地块的影响,调整北中路以北、小横江两侧的二类住宅用地(R21)为商业用地(B1)。
(27)根据高压线走廊线位的调整,优化调整公园绿地布局,调整通沙路与南兴塘河东北角的街旁绿地(G1c) 位置至通沙路与北中路交叉口南面地块。
(28)前期研究规划中与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消防、防洪及环卫等各市政公用条口进行了充分对接,并落实了各项用地,故本次取消该预留的公用设施用地,调整北中路与大横江西北面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为商业用地(B1)。
(29)依据实际需求及规划加油站合理的服务半径及现状情况,调整保留通沙路与中元路交叉口东南侧的现状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30)为形成滨水特色的商住混合用地,增加该宜居片区的社区商业配套,调整大横江与桐桥港路间的用地为商住混合用地(BR)。
(31)依据管理单元的人口规模,增加教育设施配套用地,调整桐桥港路与南兴塘河东北角的二类住宅用地(R21)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A33d)。
(32)根据该规划地块的用地规模测算,仅能满足24班小学的建设,故调整该班级规模为24班,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调整原规划30班小学为24班。
(33)根据北中路的施工图线型调整沿线防护绿地,调整增加规划区东部沿北中路以南的防护绿地(G2)。
(34)保留现状水系,调整保留广南路与南兴塘河交叉口东北角水面。
二、公示地点
中国无锡规划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