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锡山区红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国土资建〔2016〕12号)
发布时间:2016-06-24 09: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来(锡)地呈字[2016]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红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6〕20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东港镇勤新村农用地0.27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东港镇勤新村集体土地0.2741公顷(农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使用东港镇国有建设用地0.070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74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2741公顷;征收土地0.3444公顷。
三、同意你区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锡山区红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