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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0 15: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梅村补(2012)第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需征收新区梅村街道新宅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梅村街道新宅

二、征地面积

22.0113公顷,其中农用地14.7573公顷、建设用地5.8222公顷、未利用地1.4318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鸿山补(2012)第12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鸿山街道大新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鸿山街道大新村

 

二、征地面积

7.3178公顷,其中农用地 7.0731公顷、建设用地 0.2406公顷、未利用地0.0041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鸿山补(2012)第13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鸿山街道后中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鸿山街道后中村

 

二、征地面积

5.2040公顷,其中农用地 3.2686公顷、建设用地 1.8513公顷、未利用地0.0841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硕放补(2012)第14号

关于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硕放街道东新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硕放街道东新

 

二、征地面积

5.3499公顷,其中农用地4.5918公顷、建设用地0.5145公顷、未利用地0.2436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硕放补(2012)第15号

关于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硕放街道墙北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硕放街道墙北

 

二、征地面积

3.9162公顷,其中农用地2.5814公顷、建设用地1.3348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硕放补(2012)第16号

关于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硕放街道香楠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硕放街道香楠

 

二、征地面积

4.0581公顷,其中农用地   /   公顷、建设用地4.0581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旺庄补(2012)第5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旺庄街道高浪渡居委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旺庄街道高浪渡居委

 

二、征地面积

0.1644公顷,其中农用地   /   公顷、建设用地0.1644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旺庄补(2012)第6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需征收新区旺庄街道荆协居委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旺庄街道荆协居委

 

二、征地面积

0.4414公顷,其中农用地   /   公顷、建设用地0.4414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安补(2012)第10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批复,需征收新区新安街道净慧寺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新安街道净慧寺村

二、征地面积

0.2628公顷,其中农用地0.2347公顷、建设用地0.0281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安补(2012)第11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批复,需征收新区新安街道李东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新安街道李东村

二、征地面积

1.3275公顷,其中农用地1.2856公顷、建设用地   \   公顷、未利用地0.0419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安补(2012)第12号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批复,需征收新区新安街道新庄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2]75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新安街道新庄村

二、征地面积

2.472公顷,其中农用地2.0469公顷、建设用地0.3506公顷、未利用地0.0745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12]18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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