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西延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国土资建〔2016〕59号)
发布时间:2017-01-25 13: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惠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来(惠)地呈字[2016]第1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西延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6〕7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玉祁街道五牧村农用地4.8173公顷(其中耕地3.9449公顷)、黄泥坝村农用地3.1055公顷(其中耕地2.5848公顷),前洲街道万里村农用地0.1989公顷(其中耕地0.1936公顷),共计农用地8.1217公顷(耕地6.72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玉祁街道五牧村集体土地6.3060公顷(其中农用地4.8173公顷、建设用地0.4425 公顷、未利用地1.0462公顷)、黄泥坝村集体土地3.1055公顷(农用地),前洲街道万里村集体土地1.5661公顷(其中农用地0.1989公顷、建设用地0.7482公顷、未利用地0.6190公顷),共计集体土地10.9776公顷(其中农用地8.1217公顷、建设用地1.1907公顷、未利用地1.6652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区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8402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817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1217公顷;征收土地10.9776公顷。
三、同意你区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惠山区中惠大道西延新建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