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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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17-00581
- 发文日期
- 2017-03-30
- 公开日期
- 2017-03-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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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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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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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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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统计,指标,资源,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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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区 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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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无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市区土地供应能力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总要求,结合当前去库存现状,科学编制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土地资源长远发展。本次计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供需平衡。全力服务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主动对接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结合近几年我市土地实际供应量和商品房库存量,按照控总调优、健康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调节供需矛盾,形成与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模式。
(二)节约集约用地。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双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我市节约用地“1236”战略布局,深化落实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科学考量等举措,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三)有保有压。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着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合理需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承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
(四)依法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利用规范有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供应总量和结构。我市市区2017年土地供应总量1359公顷,结构如下:商服用地50公顷,工矿仓储(含科研)用地648公顷,住宅用地28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2公顷(其中养老服务业用地15公顷,体育产业用地4公顷,文化产业用地12公顷,其他用地1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公顷,特殊用地6公顷,旅游设施用地26公顷。
(二)供应布局。市本级土地供应330公顷,皆为经营性用地(含市级统一管理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梁溪区土地供应29公顷,其中工业用地9公顷;锡山区土地供应38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320公顷;惠山区土地供应29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01公顷;滨湖区(含太湖新城)土地供应22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88公顷;新吴区土地供应98公顷,其中工业用地30公顷。
三、计划编制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市场结构。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根据2016年经营性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房地产市场存量、用地需求,合理分配经营性用地计划,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向市场比较稳健的地区倾斜,向特色创新型地产倾斜。
(二)优化空间布局。引导土地立体开发利用,促进土地综合利用。根据市区主体功能分区要求,突出中心城区、重点地区建设,增强新城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中心城区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多规融合的空间布局。
(三)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市区产业空间布局,整合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科学规划工业园区产业结构,推动同类产业向特色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聚。根据无锡产业升级计划、工业用地调查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合理布局全市开发区规模、结构和类型,重点发展物联网、电子信息、环保、新材料、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
(四)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按照提质增效、分类处置原则,调整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占比。充分利用和消化可利用土地资源,普通商品住宅和商业开发原则上在存量用地中解决。探索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积极稳妥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入驻高标准厂房。
(五)提升城市功能。推进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改造,加快中心城区城中村、低洼地区改造和老新村整治,提升中心城区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突出重点功能区项目培育,充分发挥各区新城建设对产业转型示范导向和龙头带动作用。
(六)切实改善民生。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有序开展村庄优化调整和土地整理,进一步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步伐。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轨道交通场站、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利用。
四、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计划管控。一是严格控制住宅及普通商业用地,积极保障重大项目,提高特色产业比例,对重大项目和旅游、文化、养老、体育等特色产业项目应保尽保,将发展重点转移到有长远竞争优势的产业。二是市区经营性用地计划除旅游设施用地外由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管理,统筹协调各区商品住宅用地。
(二)强化各部门衔接。市国土、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探索建立关联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审批列入计划内项目,支持各区政府推进计划实施。各区政府应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计划实施。
(三)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完善工业项目考核验收机制,建立节地综合考评制度。
(四)强化计划执行跟踪落实。实时跟踪各区供应计划实施情况,其中经营性用地计划执行完成后,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可适当增加经营性用地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