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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无锡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国土资建〔2017〕52号)

发布时间:2018-01-31 17: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无锡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国土资函〔2017〕1065号),我市上报的无锡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梁溪区黄巷街道高泾社区农用地0.0486公顷(耕地)、五河社区农用地1.0784公顷(其中耕地1.0242公顷),惠山区洛社镇雅西社区农用地0.0526公顷(其中耕地0.0045公顷),钱桥街道华新社区农用地1.7246公顷(其中耕地0.8699公顷)、晓丰社区农用地0.3627公顷(其中耕地0.0755公顷),滨湖区蠡湖街道蠡湖社区农用地0.0194公顷,太湖街道湖东社区农用地0.9834公顷、锡铁巷社区农用地2.6403公顷、梁南社区农用地0.0390公顷、蠡东社区农用地0.4846公顷、申新社区农用地1.1742公顷,华庄街道南塘社区农用地1.1875公顷(其中耕地0.7415公顷)、里桥社区农用地0.1069公顷(其中耕地0.0676公顷),雪浪街道石塘社区农用地0.5196公顷(其中耕地0.0366公顷),合计集体农用地10.4218公顷(其中耕地2.86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滨湖区将国有农用地0.63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梁溪区扬名街道芦村社区集体土地0.3185公顷(建设用地)、梁中社区集体土地0.0939公顷(建设用地),黄巷街道高泾社区集体土地1.78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建设用地1.5152公顷、未利用地0.2165公顷)、五河社区集体土地4.7346公顷(其中农用地1.0784公顷、建设用地3.6474公顷、未利用地0.0088公顷),山北街道会西社区集体土地0.342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316公顷、未利用地0.0108公顷)、双河村社区集体土地0.421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912公顷、未利用地0.0304公顷)、红星社区集体土地0.0647公顷(建设用地),惠山区洛社镇雅西社区集体土地0.27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6公顷、建设用地0.2192公顷、未利用地0.0025公顷),钱桥街道华新社区集体土地2.8881公顷(其中农用地1.7246公顷、建设用地0.8550公顷、未利用地0.3085公顷)、晓丰社区集体土地0.7837公顷(其中农用地0.3627公顷、建设用地0.3462公顷、未利用地0.0748公顷),滨湖区蠡湖街道蠡湖社区集体土地0.0194公顷(农用地),太湖街道利农社区集体土地0.174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746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湖东社区集体土地0.9834公顷(农用地)、锡铁巷社区集体土地2.8095公顷(其中农用地2.6403公顷、建设用地0.1692公顷)、梁南社区集体土地0.0390公顷(农用地)、蠡东社区集体土地0.4846公顷(农用地)、申新社区集体土地1.1742公顷(农用地),华庄街道南塘社区集体土地1.1875公顷(农用地)、里桥社区集体土地0.1069公顷(农用地),雪浪街道石塘社区集体土地0.5196公顷(农用地),合计集体土地19.2010公顷(其中农用地10.4218公顷、建设用地8.1267公顷、未利用地0.6525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梁溪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1.2306公顷,滨湖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076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1.145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0583公顷;征收土地19.2010公顷。

  三、请各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四、请各区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要依据国务院批准无锡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使用土地,按照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中的规划用途和用地面积用于城市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服、工矿仓储等建设,具体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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