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刘潭三村49-201)
发布时间:2019-10-22 13:5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吴彭伟、杨文娟从无锡梅思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处购得刘潭三村49-201房产,现向我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房屋建筑面积66.76㎡,房屋用途为住宅,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证明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