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新吴区2019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0〕9号)
发布时间:2020-04-24 13: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新吴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新吴区2019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2020〕104号),你区上报的新吴区2019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硕放街道安桥村集体土地3.9931公顷(建设用地)、大墙门村集体土地5.5436公顷(建设用地)、东新村集体土地3.0401公顷(建设用地)、合新村集体土地3.2553公顷(建设用地)、红光村集体土地1.6633公顷(建设用地)、红力村集体土地0.7957公顷(建设用地)、黄家门村集体土地1.6418公顷(建设用地)、建丰村集体土地2.9324公顷(建设用地)、溇金村集体土地5.8068公顷(建设用地)、墙北村集体土地1.4279公顷(建设用地)、墙联村集体土地2.9377公顷(建设用地)、秦村集体土地3.7982公顷(建设用地)、西典巷村集体土地1.3590公顷(建设用地)、香楠村集体土地3.2041公顷(建设用地)、新梅路村集体土地4.1896公顷(建设用地)、杨家湾村集体土地0.1968公顷(建设用地),合计集体土地45.7854公顷(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二、请你区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你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