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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芦庄二区10-102)

发布时间:2020-06-10 09: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陈震依据与无锡市建设工程开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申请芦庄二区10-102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由于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无法出具房屋交接证明,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证明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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