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不动产登发(2021)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16:3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部门、各分中心: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建设“线上苏小登”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的通知》(锡委发〔2021〕3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率。现就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量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要在已完成增量和存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生成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查漏补缺,结合数据整合二期项目尽早解决部分存量登记数据质量问题,确保全量生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所有电子证照,为电子证照应用夯实基础。
二、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获取和核验功能
各地要加大宣传、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力度,提高办事企业群众和相关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认可度。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主动靠前指导企业群众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看、下载和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三、巩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全市合作机构的应用
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等业务中的应用,统一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金融机构可直接通过无锡不动产银行网申系统实时查看、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要加强与公证机构合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公证业务中的应用。企业群众向公证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后,公证机构可通过线上渠道对电子证照的真伪和有效性进行核验,并直接凭核验后的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公证业务,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证书(证明)。
四、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
各地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党建联建活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力争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照在办理户籍、子女入学、工商注册、交易网签、核税缴税、抵押贷款、办理电力等高频事项中成为权利依据,切实方便企业群众。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