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便利方式 以及 查询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或者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01 10: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目前根据查询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设定的场所进行,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业主若要查询本小区相关配套用房的登记信息,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可带好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或经业主大会决定同意查询并推选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带好身份证以及业主签字同意的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梁溪区至文华路199号(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区至迎宾南路19号(锡山分中心)、惠山区至惠山大道108号(惠山分中心)、滨湖区至建筑西路599号6栋3号楼裙房(滨湖分中心)、新吴区至龙山路9号(新吴分中心)】提出查询申请。咨询电话:9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