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不动产登发(2021)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城通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10:1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部门、各分中心: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四全”服务模式,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现将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城通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不动产登记服务“同市同标”试点工作,在统一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登记业务实行“全城通办”。同时鼓励和引导办事企业群众通过线上平台实现全流程跨区域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线上办理效率。
二、通办流程
(一)线上申请,一网通办
通过线上平台申请的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要严格按照线上审核模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实现线上业务不见面“全城通办”。
(二)异地受理,异地直办
线下存量房转移登记、公证继承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换补证及所有当场办结业务,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至市本级或分中心提出申请,由受理地登记机构负责审核、登簿、收费、发证、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异地受理,属地办理
除线上申请和异地直办以外的登记业务,申请人就近选择至市本级或分中心提出申请后,受理地登记机构将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平台流转至属地登记机构,经属地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由受理地登记机构负责收费、发证、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及分中心要优化人员调配,加强线上业务监督考核,提升线上业务审核效率。
(二)各部门及分中心要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做好相关业务的协调和配合工作,确保“全城通办”业务及时办结。
(三)各乡镇登记网点可参照执行,最大程度延伸服务半径,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四)质检小组要按照“同市同标”要求加强业务质量检查,将形成的优秀创新做法纳入试点工作成果。
特此通知。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