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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09: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1-00387
发文日期
2021-11-08
公开日期
2021-11-09
文件编号
锡委办发〔2021〕64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森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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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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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11月8日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1〕26号)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培育森林资源为基础,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提升森林质量、实现绿色富民为目标,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共保联治、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着力提高林业标准化、规范化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林业在国家森林城市和美丽无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四)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层层落实工作。

    三、主要目标

    以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为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

    到 2021年 12月底,全面建立管理职责明确、运行机制顺畅的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以技术手段和制度保障为支撑,形成一套高效运行、科学监管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新模式。

    到 2025年,林长制体系更加健全,全市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 5万亩,抚育森林 15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树种结构得以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全面保护,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的通讯、电力、供水全覆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满足防火需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四、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职责分明、共保联治、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林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林长,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无锡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应急局、文旅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

    市(县)区、镇(街道)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可参照市级组织形式设置。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承担全面建立林长制的总指挥、总督导职责。市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 1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每年组织开展全面督查不少于 1次。各级林长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等林业发展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研究决定林业发展重大事项,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将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强化森林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禁止毁林开垦、私埋乱葬。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环境脆弱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占补平衡”管理。全面推进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名木古树调查,强化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全力开展监测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推进林业生态修复。科学编制林业、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科学划定林业生态用地。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力开展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江河湖泊生态防护林、农田林网等重大生态工程,构建长江两岸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加强废弃厂矿、污染土地、石质山地等区域造林复绿,统筹推进成片造林和见缝插绿,加快生态修复,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着力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实行湿地总量管控,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湖泊保护修复,优化湿地生态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营造生态宜居城市,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推进绿美村庄建设,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植树造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提升国土绿化水平。

    (三)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建立以森林经营为核心的森林资源质量提升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坚持国土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有机结合,加强珍贵用材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培育,开展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蓄积量、碳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着力发展林木种苗、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和森林旅游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提高林业对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贡献率。

    (四)科学防控森林灾害。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属地政府负责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采用监测预警、联防联治、检疫执法等方式,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健康安全。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加快预警监测体系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防联控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开展辖区陆生野生动物调查,加大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护排查力度,实现疫情的及时上报与稳妥处置。

    (五)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市、市(县)区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抓好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与更新,推广“5G+森林防火”等技术应用,提高监管时效性。建立健全网络化管理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林长”信息平台,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全方位、全天候监管,为林业可持续经营、森林资源量质同升提供科学的管理手段。

    (六)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林长制标准化制度建设,推动基层护林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优化管理,积极推进“智慧林场”建设,提高国有林场现代化程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厘清权能界限,完善承包经营制度,规范并加快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提高林农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制度,加强涉林金融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建设生态纪念林等,支持生态绿色文明殡葬。逐步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力争生态公益林综合保险全覆盖。不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七)严格林业综合执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地方林业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林,确保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林业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会商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模式,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违法占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行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一张图”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八)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护林员等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地。加强基层信息化能力建设,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加大国有林场和重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通讯、电力、供水等林业发展必需设施。健全森林防火队伍,提高防火专业装备水平。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管理资源,合理设置镇(街道)林业服务机构,加强林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物资经费保障,提升林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等相关制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全市林长制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情况。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加强各级林长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成效落地。编制林长工作手册,规范林长检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建立“林长工作联系单”,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广泛宣传引导。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森林文化、自然遗产等生态文化宣传,围绕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智慧林长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严格的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报上级党委、政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附件:无锡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无锡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小刚  市委书记

            赵建军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张立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史国洪  市考核办副主任

            陆惠玲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何  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编办主任

            曹文彬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庆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立军  市民政局局长

            谢海华  市司法局局长

            赵  鞠  市财政局局长

            李平市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席永清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彭红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雪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尤志斌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周爱明  市城管局局长

            胡小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海泉  市水利局局长

            吴立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蕴洁  市文广旅游局局长

            陈荣明  市应急局局长

            程  述  市文旅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席永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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