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专栏 / 办事指南

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办理指引(一手房预告登记)

发布时间:2021-11-10 13: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办理指引(一手房预告登记)

一、适用情形:

1.在开发经营企业办理房屋首次登记之前,预购人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与预售人共同申办预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告登记;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申请预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告登记的同时,买方按揭贷款,抵押双方一并申请预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抵押预告登记

二、收件材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具体要求》);

3.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

4.预购人单方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合并申请抵押登记的,另行提交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材料。

三、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

五、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流程:

(二)网上办理流程:(适用于合作银行)

六、办理网点

(一)线下办理地址及电话:详见《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指引表》

(二)网上办理网址: https://www.wxbdc.net/login/index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