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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21-12-28 13: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经济开发区

202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B[2021] 33

 

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呈报的(锡)地呈字[2021]36号《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1.069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90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将0.0115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你区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太湖街道、太湖街道申新社区、华庄街道华新社区共计1.0698公顷集体农用地、1.445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2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6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2.5155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并做好供地工作,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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