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11: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1-00596
- 发文日期
- 2022-03-02
- 公开日期
- 2022-03-02
- 文件编号
- 无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土地,通知,行政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市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部门申报,编制形成《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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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部门申报,编制形成《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请承办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明确的承办部门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局务会审议。
三、承办部门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四、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部门 |
备注 |
1 |
无锡市土地资源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 |
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