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2 15: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函
苏自然资函〔2022〕463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南京市等9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416号),你市上报的《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请示》(锡政呈〔2022〕6号)业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编制的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用地总面积1.460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1.460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3996公顷、未利用地0.0611公顷。用地位于梁溪区广益街道、黄巷街道。
二、你市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征地和供地,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日
关于批准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自然资规建〔2022〕18号
梁溪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2〕463号),我市上报的无锡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广益街道莫家庄社区集体土地0.8755公顷(建设用地)、广丰社区集体土地0.3737公顷(建设用地),黄巷街道高泾社区集体土地0.211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504公顷,未利用地0.0611公顷),合计集体土地1.460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3996公顷、未利用地0.0611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607公顷;征收土地1.4607公顷。
二、请你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征地,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