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惠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3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2〕20号)
发布时间:2022-05-13 09: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2-00143
- 发文日期
- 2022-05-12
- 公开日期
- 2022-05-13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2〕2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建新区建新用地规模6.1768公顷(占用农用地5.5375公顷,含耕地4.9825公顷);堰桥街道寺头社区集体土地7.9136公顷征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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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2022〕45号),你区上报的无锡市惠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3批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无锡市惠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3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惠山区堰桥街道。其中拆旧区使用无锡市惠山区2018年11月跨省调剂的27.3333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建新区建新用地规模6.1768公顷(占用农用地5.5375公顷,含耕地4.9825公顷)。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堰桥街道寺头社区集体土地7.9136公顷征收为国有。
三、请你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维护建新区土地权利人的权益,强化建新区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