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不动产登记便企利企25条
发布时间:2022-05-30 14:3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1-00599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公开日期
- 2022-05-30
- 文件编号
- 无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管理,土地,细则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打造不动产登记精品“一件事”,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企利企服务水平,现就涉企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优化推出如下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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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不动产登记便企利企25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打造不动产登记精品“一件事”,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企利企服务水平,现就涉企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优化推出如下服务举措:
一、提供咨询引导服务
(一)提供线上办事指引。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和申请样表,针对各类登记业务提供办事指引,方便企业随时查询、下载。
(二)开展现场业务引导。登记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便利企业现场咨询。开设企业服务专窗,由专人为企业提供不动产转移登记等业务针对性咨询引导,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
(三)开通电话远程服务。开通企业专窗联系电话,方便企业随时对接沟通。及时处理“12345”服务热线工单,精准答复和解决企业诉求。
二、优化登记办理服务
(四)线下专窗优先办理。企业现场申请无需预约或现场取号,直接引导至企业专窗,提供全程绿色通道服务。专窗整合缴税、登记、发证事项,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做到“一窗进一窗出”,企业只与一人发生互动、提交一套材料。
(五)线上平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线上苏小登”全业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通过线上平台申请登记业务,上传材料电子归档,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六)自签合同直接办理。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可直接凭企业自行签订的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设置合同格式、备案要求。
(七)告知承诺减负办理。推动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企业仅需签署书面承诺书,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八)压缩时限高效办理。全面落实“0、2”办理时限,除12类当场办结业务外,其他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抵押和变更登记业务严格执行“1小时办结”。
(九)容缺服务贴心办理。落实不动产登记容缺服务,对申请材料欠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登记机构可先予受理,待企业补齐相关材料后即时登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十)信息共享免证办理。加快推进各级信息共享应用,形成信息共享免收件材料清单成果。办理企业不动产登记时,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收取。
(十一)抵押登记一站办理。企业在全市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还款时可一并线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机构即时办结并生成电子证照。推行系统直联方式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办理和信息共享,实现贷款申请与抵押权登记业务无缝衔接,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三、便利登记领证服务
(十二)提供自助打证服务。企业除在窗口领取证书外,还可在登记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十三)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登记服务大厅现场和线上平台均可为企业提供EMS证书邮寄服务,避免企业往返领证。
(十四)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业务办结后,告知企业可通过“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看、下载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动产电子证照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升级信息查询服务
(十五)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支持企业通过“灵锡”APP等渠道在线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和权利限制等登记信息,实时掌握不动产状况。
(十六)地籍图公开查询。及时更新地籍图信息,方便企业可通过无锡市地籍图查询系统实时获取、下载地籍图及相关信息,快速了解宗地状况。
五、创新登记服务举措
(十七)常态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持续深化“五联五通”工作机制,做到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依托线上平台推动“交房(地)即发证”全覆盖、常态化,助力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实现“竣工即发证”。
(十八)登记业务跨域通办。深化“同市同标”成果实施应用,确保各项登记业务办理标准统一,支持市区登记业务跨区域办理。
(十九)高标准厂房分幢(层)登记。在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可根据企业需求按幢或分层办理不动产首次、抵押和变更登记。
(二十)规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地下空间所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其他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十一)加快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摸排梳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及时总结化解经验做法,形成更多优秀典型案例。
(二十二)落实首次测绘成果沿用。推动“多测合一”成果应用,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如已有权籍调查成果且未发生变化,可直接沿用首次测绘成果,无需企业另行提供。
(二十三)开展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为企业提供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纾解企业抵押不动产转让资金周转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六、强化登记监督力度
(二十四)完善登记评价机制。常态开展涉企登记满意度评价工作,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第三方调研等方式进行跟踪服务。建立企业满意度现场评价机制,业务办结后现场对企业开展满意度问卷调研。
(二十五)畅通登记投诉渠道。企业可通过现场、信函、网上和电话等方式反映相关问题和投诉,要确保渠道畅通,主动了解企业意见和诉求,规范高效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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