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锡沪东路367-301)
时间:2022-08-05 14: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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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683696 | 杨晓军 | 锡沪东路367-3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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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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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38897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郊支行 | 锡沪东路367-3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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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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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32478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郊支行 | 锡沪东路367-3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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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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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崇国用(2013)第000930号 | 杨晓军 | 锡沪东路367-3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
5 | 锡崇国用(2013)第000139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郊支行 | 锡沪东路367-3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08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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