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周新苑257-2303)
发布时间:2022-09-28 11: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 1 | 20210190374 | 蒋勇、倪英 | 周新苑257-2303 | 不动产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