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代理律师的公告 (招标编号:WXZRZYGH2023-002)
发布时间:2023-01-03 16: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我局争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3个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服务内容
(一)接受我局的委托代理复议、诉讼、非诉讼、仲裁、破产清算等案件;
(二)在收到案件材料 3 个工作日内提交起草的法律文书,重大疑难案件可适当延长;
(三)提供代理立案、保全、执行、庭审、调解、签收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
(四)根据需要提供关于代理案件的法律意见。
二、参聘条件
(一)参聘律所的条件
1.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3.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4.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本市范围内,目前无代理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或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有关政府部门的争议案件。
(二)参聘律师的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连续执业时间满3年,具有较高的行政法专业水平,丰富的自然资源规划类案件代理经验;
3.熟悉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三、参聘所需材料
1.律所基本情况,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 该所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
3.代理律师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往业绩,特别是代理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相关案件法律服务的业绩;
以上报名资料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四、代理律师聘期
代理律师聘期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我局将根据律所提供的参聘材料,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和律师。未受聘的单位和律师不再通知,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有意向参聘的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参聘材料一式6份送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市民中心10号楼411室,邮编:214131;联系人:王蔷;联系电话:0510-81827581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