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东亭华夏中路17-613)
发布时间:2023-03-02 15:4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1
|
2016003714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东亭华夏中路17-613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公告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03月 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