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锡山区鑫安南路(芙蓉塘路-益林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3〕11号)
发布时间:2023-03-06 09: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鑫安南路(芙蓉塘路-益林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90号),你区上报的无锡市锡山区鑫安南路(芙蓉塘路-益林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安镇街道安镇村农用地0.6666公顷(其中耕地0.55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将你区国有未利用地0.07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安镇街道安镇村集体土地1.3862公顷(其中农用地0.6666公顷、建设用地0.7196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64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666公顷;征收土地1.3862公顷。
三、同意你区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无锡市锡山区鑫安南路(芙蓉塘路-益林路)新建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