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阴市田由路西延伸段(新陆桥大桥移址及连接线道路新建)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3〕12号)
发布时间:2023-03-17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田由路西延伸段(新陆桥大桥移址及连接线道路新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152号),你市上报的江阴市田由路西延伸段(新陆桥大桥移址及连接线道路新建)项目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市华士镇农用地0.0412公顷(其中耕地0.0409公顷)、华西十二村农用地2.3448公顷(其中耕地2.0918公顷)、华西十三村农用地0.1550公顷(耕地)、陆丰村农用地0.1631公顷(其中耕地0.1018公顷),合计农用地2.7041公顷(其中耕地2.38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将你市华士镇集体未利用地0.1125公顷、华西十二村集体未利用地0.006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2297公顷,合计未利用地0.34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华士镇集体土地1.2759公顷(其中农用地0.0412公顷、建设用地1.1222公顷、未利用地0.1125公顷)、华西十二村集体土地2.3775公顷(其中农用地2.3448公顷、建设用地0.0259公顷、未利用地0.0068公顷)、华西十三村集体土地0.1550公顷(农用地)、陆丰村集体土地0.5960公顷(其中农用地0.1631公顷、建设用地0.4329公顷),合计集体土地4.4044公顷(其中农用地2.7041公顷、建设用地1.5810公顷、未利用地0.1193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634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7041公顷;征收土地4.4044公顷。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江阴市田由路西延伸段(新陆桥大桥移址及连接线道路新建)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