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晴山蓝城188-1003)
发布时间:2023-04-07 10: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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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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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91475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西支行 | 晴山蓝城188-1003 |
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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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04月 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