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2023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3〕28号)
发布时间:2023-09-25 14: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2023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343号),我市上报的无锡市2023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荣巷街道国有农用地3.3504公顷(其中耕地0.49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你区落实补充耕地,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二、同意将你区蠡湖街道蠡湖社区集体土地0.0556公顷(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06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350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0.0556公顷。
三、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