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完成修改并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4-01-12 10: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4-00132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 公开日期
- 2024-01-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开发,资源,土地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完成修改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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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完成修改并发布实施。原条例已施行超过6年,其中相关行政处罚规定已与《行政处罚法》不相匹配,同时也与相关上位法的原则规定不一致、与实际情形不相符。202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纳入年立法集中修改工作计划。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立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测绘和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政策,形成立法修改参考资料汇编,形成测绘条例自查情况梳理报告。历经征求意见、调研论证、提请审议多个阶段,最终予以公布施行。本次条例修改共调整基础测绘、资质审批、测绘项目招标、备案、监理、测绘从业人员、测绘成果提供等8大类共计26个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