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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案件代理单位的公告(编号:WXZRZYGH2024-004)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我局争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3个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服务内容

(一)接受我局的委托代理复议、诉讼、非诉讼、仲裁、债权申报等案件;

(二)在收到案件材料 3 个工作日内提交起草的法律文书,重大疑难案件可适当延长;

(三)提供代理立案、保全、执行、庭审、调解、签收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

(四)根据需要提供关于代理案件的法律意见。

二、参聘条件

(一)参聘单位的条件

1.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3.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4.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本市范围内,目前无代理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或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有关政府部门的争议案件。

(二)服务团队律师的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连续执业时间满3年,具有较高的行政法专业水平,丰富的自然资源规划类案件代理经验;

3.熟悉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三、参聘所需材料

(一)律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律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情况等;并提交本单位及拟指派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

(三)服务团队中律师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执业时间、以往业绩,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四)近3年为行政机关代理案件的情况,代理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相关案件法律服务的业绩情况(如有)。

以上报名资料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有参聘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3 日之前将参聘材料一式6份送至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11室;联系电话:0510-81827581;每日9:00-11:00,13:00-17:00),报送人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材料。

(二)审核评定。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择优确定入选单位。

(三)公示。将入选单位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代理单位聘期

受聘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未受聘的单位和律师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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