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新江南花园三区105-502)
发布时间:2024-03-25 09: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1 | 2016019865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新江南花园三区105-50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公告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03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