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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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4-00355
- 发文日期
- 2024-05-06
- 公开日期
- 2024-05-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资源,土地,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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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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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
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局,各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无锡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其中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测绘项目的成果质量情况、测绘标准使用的符合情况三项内容检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成果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市级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市(县)、区可参照无锡市局组织对本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二、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为本市测绘资质单位和在我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市外测绘资质单位。检查比例不少于年初全市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25%(包含省级抽查单位),计划检查24家,其中市内23家、市外1家。
市级监督检查已确定的受检单位,区县级监督检查不再重复检查。
对2023年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单位,今年必查;对新取得测绘资质单位以及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航空摄影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测绘资质单位将重点抽查;对参与“多测合一”的单位和项目将重点进行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25%,其中首件项目必查;对被投诉举报、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有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况的单位将会实施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测绘持证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本次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将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内容进行综合检查:
(一)资质资格符合情况: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参与市场活动情况: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是否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是否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是否向他人转让或违规分包测绘项目,是否将无偿使用的测绘成果用于单位营利活动等情况;
(三)完成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抽查1项测绘资质单位近年来承担并已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重点抽查三维地理信息模型、大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和按“多测合一”实施方案执行的工程测量项目;
(四)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情况:测绘项目备案、已建立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测绘成果汇交、规范使用测绘标准、测绘统计年报等情况;
(五)测绘安全生产情况:测绘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保障措施和作业安全等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六)测绘保密管理情况:测绘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培训和测绘地理信息软硬件安全风险排查整改等落实情况;
(七)“多测合一”落实情况:执行《无锡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数据规范(试行)》情况,数据成果质量、规范、更新和平台使用等情况。
对于市外测绘资质单位,只检查上述第三项。
四、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上门检查与网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局、分局要积极参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将从各地抽取测绘行政管理人员2到3名参与市局一起检查。
五、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自发文布置开始,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自查。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测绘单位于2024年5月底前开展自查,并认真填写《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1),自查表由各市(县)局、分局统一收齐备查,被省、市两级抽取到的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应包括受检范围内的全部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库由市局、各市(县)局、分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工作的人员组成,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向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报1名检查执法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
(三)认真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要加强工作研判,做好有关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总结,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及时录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部质量管理平台。各市(县)局、分局要积极参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到所在辖区测绘单位时,各地须安排一名测绘行政管理人员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工作人员组建检查小组,负责对行政事项进行检查,并督促指导本辖区所有测绘单位开展自查,准备好受检材料。成果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单位要认真编制市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人员和质检专家培训,做好检查实施等工作。
(四)规范检查工作程序。本次监督检查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认真落实“双随机”要求,通过“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与服务平台”抽取受检单位和检查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依法公布。
(五)强化检查结果处理。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指导测绘资质单位快速整改,“不合格”“不符合”项必须要开展相应的监督复查。要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营造依法测绘良好氛围,推进行业信用管理,提升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联系人: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 戴红亮 81823534
联系邮箱:745559263@qq.com
监督电话:81827612
附件:1.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
2.无锡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推荐表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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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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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资格: 事业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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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是否及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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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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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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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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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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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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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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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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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仪器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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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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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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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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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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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软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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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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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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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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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质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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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是否完备,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仪器设备、成果管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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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是否覆盖本单位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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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是否持续更新并具备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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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是否正常有效运行,技术管理、质量控制是否执行,体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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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市场活动和信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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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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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是否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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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向他人转让或违规分包测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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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无偿使用的测绘成果用于单位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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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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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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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开展测绘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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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备案数: 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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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数: 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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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汇交测绘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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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汇交数: 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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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汇交数: 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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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已建立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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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确使用的相关测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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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测绘统计年报(瞒报、漏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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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测绘保密、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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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保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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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保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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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外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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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单位的办公场所和机房、资料保管场所的保密设施设备、用电、消防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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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多测合一”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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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入驻无锡市中介服务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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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多测合一”管理平台中承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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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开展测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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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多测合一”数据规范编制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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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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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填写不下的可自行加行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