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
发布时间:2024-05-07 10: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4-00424
- 发文日期
- 2024-05-07
- 公开日期
- 2024-05-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开发,资源,土地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我市获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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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2023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优异地区进行通报,无锡市第五次获评“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是全省获得此项荣誉最多的城市;下辖惠山区、新吴区获评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江阴市获资金奖励。
近年来,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瞄准建设“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城市”目标,重点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产业空间优化焕新行动、耕地保护“三提两严”行动、工业用地和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等一系列工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市控+区配”管理、增存挂钩、批供挂钩等机制,实现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开发利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走在前列,为无锡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提供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