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梅荆花苑95-601)
发布时间:2024-06-13 16: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1                     |                     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098209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行 | 梅荆花苑95-601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公告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06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