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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水仙里16-503)(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继承登记)

发布时间:2024-09-29 15: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继承登记)
张忠申请坐落于 水仙里16-503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面积为 68.66平方米,用途为 成套住宅张忠、张芳承诺: 被继承人厉惠珍死亡时年满80周岁,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被继承人父母死亡时间较久,承诺人难以获取相关死亡证明。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及《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等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24号)要求现予以公告, 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 2024112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929
经办部门: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华路199号)
联系电话:0510-82764624
0510-82722681
0510-8272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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