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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无锡市2024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4〕26号)

发布时间:2024-10-12 09: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4-01004
发文日期
2024-10-11
公开日期
2024-10-12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24〕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同意将位于梁溪区扬名街道梁中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1105公顷征收为国有。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梁溪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2024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2024〕381号),我市上报的无锡市2024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区扬名街道梁中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1105公顷征收为国有。

  二、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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