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梁溪区拟征告〔2024〕23号
发布时间:2024-11-18 09: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4-01158
- 发文日期
- 2024-11-18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城市,乡镇,基建,农村,农民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梁溪区拟征告〔20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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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梁溪区拟征告〔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冯巷地块规划一支路(惠暨大道-兴昌路支路)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街道五河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它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谈振宇;电话:85728783。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