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必看!不动产交易登记要交哪些税、费?一篇帮你理清所有费用
发布时间:2025-04-09 16: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交易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很多老百姓因为不了解规则,容易多花冤枉钱。笔者对商品房住宅买卖中需缴纳的现行相关税、费进行了梳理,力争帮助读者一次性理清需缴纳的税、费情况,建议收藏备用。
Part.01存量商品房住宅(二手房)
(一)买方
1、契税
2024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调整了住房交易契税征收政策的面积标准。个人购买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的,面积标准从原先的90㎡调整为140㎡。
唯一住房:140㎡及以下,税率1%;140㎡以上,税率1.5%。
第二套住房:140㎡及以下,税率1%;140㎡以上,税率2%。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税率3%。
2、登记费
住宅,80元/件。
(二)卖方
1、增值税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税率5%。
2、附加税费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附加税费。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以下标准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屋所在地为市区,随增值税附征7%(即增值税额×7%,下同)。
房屋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随增值税附征5%。
房屋所在地为其他地区,随增值税附征1%。
(2)教育费附加
随增值税附征3%。
(3)地方教育附加
随增值税附征2%。
3、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的住房:
提供房产原值凭证的,按照转让收入额扣减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差额征收20%。
未提供房产原值凭证的,按照全额征收1%。
(注:以上两者方式可以选择低的进行缴纳)
Part.02新建商品房住宅(一手房)
(一)税款
新建商品房住宅在税款上,买方仅需缴纳契税,缴纳标准与存量商品房住宅(二手房)一致。
(二)登记费
住宅,80元/件。
(三)物业维修基金
各地收费标准不一,与住宅类型、是否有电梯等有关,约30-125元/㎡。如南京市带电梯120元/㎡,不带电梯80元/㎡,一般在房屋交付时收取。
按照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要求,目前各地已实现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款、不动产登记环节需缴纳的登记费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进行收取,为方便企业群众缴纳税、费,江苏各地还普遍提供了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服务。
Part.03目前有关税、费优惠补贴情况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回稳止跌,目前国家和江苏省内部分地区出台了一些税、费优惠补贴政策:
如对于居民换购住房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江苏省内部分城市也陆续推出了购房税费补贴政策,如无锡、苏州园区、连云港市区、丹阳、句容、盐城大丰等地对于在不同时间段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卖旧买新”的,依政策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等。
综上,商品房住宅买卖中涉及的税、费政策较为简单,但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需缴纳的税费比较复杂,所以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要关注房屋的总价外,税费也是购房成本的重要部分,需要额外关注,建议在交易签约前对双方承担的税费问题做好测算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