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声字(2025)9000000954号(尚锦城57-2802)
发布时间:2025-05-09 13: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
现对坐落于尚锦城57-2802,证号为20200282501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凤宇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