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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声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声字(2025)锡登公网字【2025】0934号(梁南苑4-401)
发布时间:2025-06-2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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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于
梁南苑4-401
,证号为
苏(2024)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77号
的登记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俊慧
2025
年
0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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