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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观澜华府14-2603)

发布时间:2025-06-24 14: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122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24212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行 抵押权 320214003174GB00005F00520009 观澜华府14-2603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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