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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海韵艺墅31-901)

发布时间:2025-07-04 10: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216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0027183 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权 320206102391GB00005F00010159 海韵艺墅31-901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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